入驻孵化企业条件
1、具有法人资格,且新办或运营时间不足2年;具有科技开发实力的自然人;
2、系从事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新产品科研开发、生产,拥有所开发项目的合法产权;
3、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熟悉本企业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,能够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运行机制良好;
4、进驻企业科研和生产工艺先进,对环境无污染、无噪音;
5、进驻企业同意将公司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落户到桃花工业园,并按规定报送有关财务统计报表;
6、进驻企业愿意接受创业中心的管理。